湖北自考本科毕业证书上,会同时加盖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与主考高校的公章,证书全称标注 “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”。其学历含金量仅次于统招全日制学历,属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,学信网电子注册,毕业信息可终身查询,可用于考研、考公、职称评审等场景。

为体现国家考试的严肃性与权威性,自 2003 年起,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由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统一监制,且在教育部学信网完成电子注册备案,具备全国通用的学历效力。

考生需满足以下条件,方可申请毕业:按专业考试计划要求,完成全部课程(含实践考核、毕业设计或毕业论文)并取得合格成绩;所有合格课程的成绩信息归属同一准考证号;合格课程对应的专业编码、报考专业编码及申请毕业专业编码完全一致;思想品德经鉴定合格。

湖北自考毕业申请时间为每年6 月、12 月各一次,考生需在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时限内,向准考证注册地的招考办或主考院校自考办提交毕业申请。
需注意,毕业证书、毕业生登记表、毕业生学籍表均为一次性发放材料,遗失或损毁后不予补发,考生若有需要,可向相关部门申请开具毕业证明,效力与毕业证书等同。
